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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来源:电竞企鹅直播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20 0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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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结果的比较,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的评价估计价格相差38,771.34万元,差异率为343.88%。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是在评估假设前提的基础上做出的,而成本法侧重企业形成的历史和现实,因方法侧重点的本质不同,造成评估结论的差异性。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国民经济发展的变化而变化,是从静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而没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与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也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记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如专利技术、人力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因素,往往使企业价值被低估。

  收益法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市场变化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同时非常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产品符合市场的趋势性、客户稳定性、经营要素的稳定性。标的公司关键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稳定,具有较强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能力,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均能有效保障,管理体系健全完整,管理效率较高,各项经营要素匹配合理、利用充分,具备持续、稳定的收益能力。同时收益法评估中,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形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的专利、非专利技术和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如人力资源、营销网络、稳定的客户群等商誉因素,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充足表现了企业的价值。所以,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价值参考依据,即博一光电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0,045.89万元。

  评估结果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5,892.16万元,增值率109.47%。与账面价值比较,其中:

  (1)流动资产:评价估计价格为58,274.04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1,878.02万元,增值率为3.33%。

  (2)长期股权投资:评价估计价格为296.52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196.52万元,增值率为196.52%。

  (3)固定资产:评价估计价格为3,520.98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1,030.88万元,增值率为41.40%。

  (4)非货币性资产:评价估计价格为3,979.88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2,966.77万元,增值率为292.84%。

  (5)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价估计价格0.00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180.13万元,增值率为-100%。

  (6)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价估计价格150.01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无增减变化。

  (7)负债:评价估计价格为54,946.88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无增减值变化。

  评估结果与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比较,出现部分增减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流动资产,还在于产成品和发出商品等存货按市场销售价扣减销售税费等费用确定评估值,评估值中包含适当利润,导致流动资产评定估计增值。

  长期股权投资是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博一的股权投资,由于标的公司评估增值,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出现评估增值。

  由于标的公司计提折旧年限小于建筑物经济寿命年限,账面价值偏低,导致评估增值。

  评估基准日的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较工程建设时有一定幅度的上涨,使得建设成本增加,形成了评价估计价格的增值。

  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未在账面核算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正在申请专利)等其他无形资产。

  博一光电土地使用权购自宜莱特光电(无锡)有限公司,且价格偏低,本次评估按照市场行情报价确定评估值,导致土地使用权出现评估增值。

  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为博一光电拥有的大批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正在申请专利),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均已应用于现有产品生产并为标的公司带来超额收益,本次评估对技术类非货币性资产采用收益法做评估,评估值可以反映其真实价值,故导致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出现增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产生的所得税应纳税差异,因博一光电近期未发生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均可以正常收回,本次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评定估计为零,导致评估减值。

  本次交易,金龙机电发行股份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博一光电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999年1月6日,叶国筹、叶红霞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甲艾马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叶国筹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80%;叶红霞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均以货币出资。

  1998年12月24日,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深兴验字(1998)第21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做了验资确认。

  1999年1月6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注册登记号为6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国筹。

  2001年4月8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以未分配利润200万元人民币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160万元由股东叶国筹转增,未分配利润40万元由股东叶红霞转增。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所涉及的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由公司代扣代缴。

  2001年5月18日,深圳万商会计师事务出具了专审报字(2001)第074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该报告,上述未分配利润已按规定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

  2001年5月18日,深圳万商会计师事务出具(内)验资报字(2001)第079号《验资报告》,对此次转增情况做了审验。

  2003年10月8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叶国筹、叶红霞将甲艾马达100%股权转让给莫卫根和郭晓鸿,其中叶国筹将60%股权作价180万元转让给莫卫根, 20%股权作价60万元转让给郭晓鸿;叶红霞将甲艾马达20%股权作价60万元转让给郭晓鸿。股权转让后,莫卫根持有甲艾马达60%股权,郭晓鸿持有甲艾马达40%股权。2003年10月15日,转让方叶国筹、叶红霞与受让方莫卫根、郭晓鸿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2004年11月6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甲艾马达新增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由(香港)宏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出资(折算港币后汇入验资),占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5%。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

  2004年11月8日,有限公司股东莫卫根、郭晓鸿与(香港)宏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深圳市甲艾马达有限公司合同》。

  2004年12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贸易局核发《关于内资企业“深圳市甲艾马达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企业性质变更的批复》(深外资南复[2004]0484号),公司由内内资企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4年12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核发《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粤深南合资证字[2004]0020号)。

  2005年3月10日,深圳万商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外)验资报字[2005]第01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05年3月4日公司已收到股东(香港)宏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港币944,000元折合人民币1,001,678.4元,其中100万元为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溢缴1,678.4元计入公司其他应付科目。

  2005年5月30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注册登记号为企合粤深总字第11089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1月15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香港)宏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甲艾马达15%股权作价60万元转让给莫卫根;将其持有的甲艾马达10%股权作价40万元转让给郭晓鸿。股权转让后莫卫根持有甲艾马达60%股权,郭晓鸿持有甲艾马达40%股权,(香港)宏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权。甲艾马达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08年1月15日,转让方(香港)宏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与受让方莫卫根、郭晓鸿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2008年1月18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核发《关于合资企业“深圳市甲艾马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性质变更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08]92号)。

  2008年2月20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5月31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深圳市精品正机电有限公司,合并后有限公司继续存在,被合并方深圳市精品正机电有限公司解散并注销工商登记。

  2008年5月31日,深圳甲艾马达有限公司(甲方)与深圳市精品正机电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公司合并协议》,双方同意:1、甲方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乙方,合并后甲方继续存在,乙方解散并注销工商登记。2、合并前甲方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其中莫卫根出资240万元人民币,郭晓鸿出资160万元人民币;乙方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其中钱大明出资300万元人民币,韦征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合并后甲方注册资本增加至900万元人民币。合并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钱大明出资37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1.67%,莫卫根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3.33%,郭晓鸿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6.67%,韦征出资7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33%。

  2008年9月25日,钱大明、莫卫根、郭晓鸿、韦征签订《公司合并股权协议书》,各方同意:合并后钱大明持有公司375万元的股权,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41.67%,其中75万元系股东韦征对钱大明的无偿转让;莫卫根持有公司300万元的股权,占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的33.33%,其中50万元出资系股东韦征对莫卫根的无偿转让,10万元出资系股东郭晓鸿对莫卫根的无偿转让。

  2008年9月19日,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堂堂验字[2008]第13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08年8月31日止,甲艾马达已收到深圳市精品正机电有限公司移交的资产、负债,折合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

  2008年9月25日,经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选举钱大明为甲艾马达董事长,为甲艾马达法定代表人。

  2012年11月13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莫卫根将甲艾马达23.33%的股权以人民币210万元转让给钱大明,其余10%股权以人民币90万元转让给徐蓉;同意股东郭晓鸿将甲艾马达15%股权以人民币135万元转让给钱源源,其余1.67%股权以人民币15万元转让给陈佩珍;韦征将甲艾马达8.33%股权以人民币75万元转让给陈佩珍。同日,转让方莫卫根、郭晓鸿、韦征分别与受让方钱大明、徐蓉、钱源源、陈佩珍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2013年5月4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徐蓉将其持有的甲艾马达0.5%的股权以人民币40.5万元转让给梁孝峰、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唐兴友;同意陈佩珍将其持有的0.4%的股权以人民币32.4万元转让给万福标、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单辉荣;同意钱源源将其持有的1%的股权以人民币81万元转让给宁卫东;同意钱大明将其持有的6.9%的股权以人民币558.9万元转让给王香娃、将其持有的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宁卫东、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卜勇、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罗昊、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王辉、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罗朝礼、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周永健、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钱丹青、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夏恒民、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周如龙、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张傲、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张祥、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黄辉强、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王培、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周健光、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杨端辉、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何双林、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刘洋、将其持有的0.1%的股权以人民币8.1万元转让给张亮、将其持有的0.1%的股权以人民币8.1万元转让给全永河、将其持有的0.1%的股权以人民币8.1万元转让给杨海峰。

  2013年5月7日,转让方分别与受让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3年9月10日,有限公司以201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人民币93,356,501.79元为基础,折股5,000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签署日,甲艾马达共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深圳索甲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健业实业有限公司和甲艾马达(香港)有限公司,其详细情况如下:

  2002年9月,甲艾马达和宏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深圳索甲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合资经营企业。公司性质为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港币,其中甲艾马达出资102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宏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出资98万港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9%,均以货币出资。

  2002年10月25日,深圳万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外)验资报字(2002)第05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做了验资确认。

  2002年9月23日,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了《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深圳索甲电子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外经贸资复【2002】3324号)。

  2002年9月24日,索甲电子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外经贸粤深合资证字【2002】0273号。

  2003年10月,索甲电子各股东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港元,各股东按原出资于2003年12月5日前完成出资。2004年3月31日,深圳万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外)验资报字(2004)第01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04年3月31日,索甲电子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00万港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00港元。

  2013年3月,宏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与甲艾电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49%股权以人民币122.5万元转让给甲艾马达。本次转让完成后,甲艾马达持有索甲电子100%股权。

  2013年4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核发了《关于合资企业深圳索甲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性质变更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13)330号),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年4月27日,索甲电子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索甲电子的注册资本300万港元依据2002年10月25日和2004年3月31日的汇率折算为318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索甲电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318万元,甲艾马达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005年3月,黄国荣、黄伟文共同出资设立了健业实业,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黄国荣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黄伟文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均以货币出资。

  2005年3月11日,惠州宏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宏帮验字【2005】第05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做了验资确认。

  2006年12月,注册资本增加至550万元,股东黄伟文以货币出资增加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黄伟文出资5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455%,黄国荣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45%。

  2006年12月25日,惠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东会验字(2006)第179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06年12月22日,健业实业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万元。

  2009年5月31日,黄国荣与叶益波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黄国荣将持有的健业实业的4.55%的股权转让给叶益波。本次转让完成后,黄伟文持有健业实业95.45%股权,叶益波持有4.55%股权。

  2013年1月30日,黄伟文、叶益波分别与甲艾马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艾马达。本次股权转让后甲艾马达持有健业实业100%股权。

  2013年7月18日,经健业实业股东会决议,赞同公司注册资本由原先的550万元增加至2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甲艾马达以货币出资1,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013年7月22日,惠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东会验字(2013)第69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3年7月19日,健业实业已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650万元。

  2014年2月8日,经健业实业股东会决议,赞同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200万元增加至3,800万元,新增资本由股东甲艾马达以货币出资1,600万元。

  2014年2月13日,惠州市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东会验字(2014)第10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14年2月13日,健业实业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1,600万元。

  2014年2月25日,甲艾马达依据香港公司注册条例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甲艾香港,注册资本1万港元,相关注册手续已在香港办理完成。

  注:甲艾马达登记在册股东梁孝峰持有的甲艾马达0.5%的股权目前实际已经为股东徐蓉持有,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钱大明、徐蓉合计持有61.3%的股权,甲艾马达的实际控制人为钱大明、徐蓉夫妇。

  甲艾马达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用的机器设备,最重要的包含自动转子绕线机、高速精密冲床、压力机、自动装配设备等。主要机器设备的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甲艾马达的非货币性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财务软件,详细情况如下:

  甲艾马达拥有一处土地使用权,系受让取得。2013年1月30日,甲艾马达与黄伟文、叶益波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黄伟文、叶益波将其名下持有的健业实业100%股权转让给甲艾马达,甲艾马达因此获得了健业实业拥有的土地所有权。该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如下:

  甲艾马达目前拥有一项软件使用权,为金蝶创前财务软件。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软件使用权的详细情况如下:

  甲艾马达及其子公司索甲电子租赁的上述房屋的出租方未取得上述房屋的权属证书,但上述出租方与甲艾马达签订了租赁合同,甲艾马达、索甲电子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使用上述房屋受到法律保护。

  上述房屋出租方深圳市塘头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上述房屋属于深圳市塘头股份合作公司的物业,上述房屋由于历史原因尚且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上述房产未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以内,可持续提供给甲艾马达及索甲电子生产经营使用。

  甲艾马达股东钱大明出具承诺函,确认目前甲艾马达及索甲电子未因承租上述房屋发生过任何纠纷或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调查、处罚,上述房屋产权瑕疵未对甲艾马达及索甲电子的实际使用造成任何损害;并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租赁的上述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甲艾马达及索甲电子无法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导致甲艾马达及索甲电子需要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政府部门处罚的,钱大明将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对甲艾马达及索甲电子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

  综上所述,甲艾马达、索甲电子租赁使用上述房屋不会对其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障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甲艾马达取得了10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已获授权的专利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甲艾马达不存在授权他人或被他人授权的特许经营权。

  甲艾马达成立于1999年,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从事高性能、优品质、低成本、节能、环保的微特电机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从早期的CD/VCD播放设备拓展到电脑、娱乐设备、汽车等领域,在日用品、家用电器、高精密医疗保健仪器等应用方向还将有大的发展。

  甲艾马达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路线,自主研发的永磁蓝光有刷主轴马达代替蓝光无刷配套PCB线路板的主轴电机、仿真动感游戏机手柄振动电机及其摄像头摇杆电机、汽车空调风栅电机、汽车中控门锁电机、燃气阀电机、自动办公系统电机、心电图监控器电机等产品的质量卓越;自主研发的新工艺最重要的包含绝缘片轴套换向器组装一体化自动机、机壳轴承磁条压入充磁激光标签一体化自动机、三大组件组合铆接一体化自动机、盖板轴承中板压入引线穿入焊接一体化自动机、压敏配线自动焊接机等,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甲艾马达的产品80%以上销售到欧洲、美洲、日本等国家及地区,主要客户对应的终端用户包括微软、索尼、三星、LG、飞利浦、JVC等国际知名品牌公司。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4〕7-87号),甲艾马达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所示:

  2013年8月,甲艾马达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聘请了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2013年8月10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3)第097号《资产评估报告》。该次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5月31日,采用基础资产法,评估结果如下:

  2013年5月31日对甲艾马达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10,782.33万元。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采用基础资产法的评估结果为16,935.41万元。造成两次评估结果差异的根本原因:一是评估基准日不同导致账面净资产和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增值额不同;二是评估目的不同导致评估技术处理和口径等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甲艾马达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评估。由于甲艾马达经营情况良好,未来盈利具有持续性,按照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评估结果高于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评估结果。考虑到本次交易的真实的情况,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因此,由于本次交易与前次股改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评估方法不同,导致本次交易的评估值与前次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评估值差距较大。

  (1)2012年11月13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莫卫根将甲艾马达23.33%的股权以人民币210万元转让给钱大明,其余10%股权以人民币90万元转让给徐蓉;股东郭晓鸿将甲艾马达15%股权以人民币135万元转让给钱源源,其余1.67%股权以人民币15万元转让给陈佩珍;韦征将甲艾马达8.33%股权以人民币75万元转让给陈佩珍。

  由于转让方莫卫根等人另有商业计划安排,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注册资本为作价依据进行股权转让。双方于2012年11月1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2年11月15日对以上事项进行公证,公证书编号:(2012)深证字第139537号。

  (2)2013年5月4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徐蓉将其持有的甲艾马达0.5%的股权以人民币40.5万元转让给梁孝峰、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唐兴友;同意陈佩珍将其持有的0.4%的股权以人民币32.4万元转让给万福标、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单辉荣;同意钱源源将其持有的1%的股权以人民币81万元转让给宁卫东;同意钱大明将其持有的6.9%的股权以人民币558.9万元转让给王香娃、将其持有的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宁卫东、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卜勇、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罗昊、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王辉、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罗朝礼、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周永健、将其持有的0.3%的股权以人民币24.3万元转让给钱丹青、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夏恒民、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周如龙、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张傲、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张祥、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黄辉强、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王培、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周健光、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杨端辉、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何双林、将其持有的0.2%的股权以人民币16.2万元转让给刘洋、将其持有的0.1%的股权以人民币8.1万元转让给张亮、将其持有的0.1%的股权以人民币8.1万元转让给全永河、将其持有的0.1%的股权以人民币8.1万元转让给杨海峰。

  该次股权转让是甲艾马达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转让价格以账面净资产为依据。

  2013年9月10日,有限公司以201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人民币93,356,501.79元为基础,折股5,000万元,甲艾马达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甲艾马达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从事“甲艾牌”高性能、优品质、低成本、节能、环保的微特电机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甲艾马达基本的产品外径在8-42mm之间,输出功率在0.05-100瓦之间,启动电压较低,主要使用在于CD/VCD/DVD播放设备、仿真动感游戏机、汽车、家用电器、日用品、高精密医疗保健仪器等领域。

  微特电机,全称微型特种电机,是指直径小于160mm,输出功率一般在数百瓦以下,其原理、结构、性能、用途及环境条件适应特种机械要求的电机。微特电机体积较小,重量较轻,常用于控制系统中,能实现机电信号或能量的检测、解算、放大、执行或转换等功能,或用于传动机械负载,也可作为设备的交流、直流电源。

  微特电机种类非常之多,分类方式多样。微特电机根据其用途和功能,可分为如下五类 :

  微特电机是重要的机械基础件和智能型驱动、控制执行部件,应用领域广泛,几乎遍布各个行业。由于微特电机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整个机械系统或控制管理系统的性能,因此除体积小、重量轻、坚固耐用等一般性能指标外,还要求其具有高可靠性、高精度和快速响应等特性。

  甲艾马达主要生产外径在8-42mm之间,输出功率在100瓦以下的执行用微特电机,产品常规使用的寿命、工艺精密度要求较高。

  按产品构造划分,甲艾马达生产的微特电机可分为直流有刷微特电机和直流无刷微特电机,其中根据内部电刷使用材料不同,直流有刷微特电机又可包括金属刷微特电机和碳刷微特电机两类:

  注:金属刷微特电机和碳刷微特电机外观基本无区别,主要区别是内部电刷使用的合成材料。

  按用途划分,甲艾马达产品又可分为进出仓电机、主轴/滑动电机、仿真动感游戏机手柄振动电机及其摄像头摇杆电机、汽车空调风栅电机、汽车中控门锁电机、燃气阀电机、自动办公系统电机、心电图监控器电机等。产品具体应用示例如下:

  甲艾马达针对传统微特电机制造商生产线手工组装环节较多,用工数量较大的问题,通过自主研发或合作研发等方式,开发了适合本企业产品制造工艺特点的自动化生产设备,采用标准系列化设计,以自动化机械替代传统的手工工序,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核心工艺及设备的详细情况如下:

  甲艾马达的微特电机产品规格系列较多,运用领域广泛,其核心技术及其运用情况如下:

  甲艾马达自主研发的三槽贵金属刷电机,与传统的金属刷电机相比,其采用高性能磁极材料钕铁硼,运用动平衡错片技术,能大大的提升电机在150K以上高频、10-50%脉冲控制下的转速。医疗器械及家电用贵金属刷电机的冲片采取了特殊结构电刷,换向器使用特别的材料,可以极大的提高电机的效率。上述技术已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甲艾马达自主研发的六槽电机技术,可以有明显效果地地增大电机的输出功率。与三槽电机相比,六槽金属刷电机具有体积小、效率高的优点,大多数都用在薄型DVD光驱主轴和循迹等领域。此项技术目前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甲艾马达自主研发的三槽碳刷电机,其电刷采用碳刷结构,碳刷制作材质较为特殊,可提升产品的稳定性,延长产品寿命,大多数都用在高压电饭堡、风筒,汽车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等领域。此项技术目前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无刷电机即无需电刷与换向器,在固定的磁场下利用霍耳元件控制器实现换向的微特电机。无刷电机具有效率高、节约能耗、寿命长的特点,同时由于其无电刷与换向器接触,因此工作噪音很低,特别是在高精度、高功耗、高转速的使用条件下,能大大的提升电器驱动质量,延长电器使用寿命。

  甲艾马达自主研发的无刷电机技术应用产品系列包括:十二槽八极无刷电机、十二槽八极无刷外转子电机、六槽四极无刷电机等。上述产品采用高性能磁极材料钕铁硼,运用电子换向,霍尔感应位置输出控制技术,换向无电磁干扰、无火花、无磨损,工作寿命长,比普通有刷马达效率提高约30%,体积小,扭矩大,方便调速及转向。无刷电机应用于纺织机械设备,空调、冰箱等大耗电的家用电器产品,目前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

  甲艾马达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计划、组织生产,可以轻松又有效地降低库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具体生产模式如下:

  (1)由销售部门依据与客户的订单洽谈情况制定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定制《月生产计划》,作为安排生产以及采购部门制定采购计划的依据;

  (2)生产部线长依据《月生产计划》、现有库存情况及订单交货期填写《生产通知单》下发各生产班组;

  (3)生产部各班组依据《生产通知单》安排每日的生产,并根据《制程检验控制程序》对制程中的产品做检验,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确定保证产品品质符合规定要求。每日生产完成后,由各生产班组长填写《工程不良率统计表》;

  (4)完成各装配工序的产成品由生产部填写《送检单》分批交产品质量检验人员进行抽样检测,并根据《完成品入库检验指引》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检查记录表》;

  (5)检测结果合格产品可办理入库,不合格产品将重新退回接受原因调查和返工。

  甲艾马达成立了两个专门的研发部门(包括开发一部和开发二部),主要核心技术人员来自电子技术、过程控制技术、计算机编程等专业,具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丰富的研发、生产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甲艾马达的新产品研发流程如下:

  (1)成立以开发部为主导的产品先期质量策划小组,对全新产品进行策划,确定设计和开发各个阶段,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小组成员及其职责、权限;

  (4)初步设计方案经过多方论证后,提交给客户,客户反馈确认后,进行正式图样的制作和小批量生产;

  甲艾马达上业主要为铜行业和钢铁行业,供应商主要为生产销售镀锌钢带、硅钢带、磁瓦、轴承、漆包线(主要材料为铜)等材料的上游企业。甲艾马达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控制程序,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1)对通用物料如机壳、漆包线、磁钢等设一定的安全库存量,采购部门填写《通用物料最低安全存量表》作为物料的储备依据,同时根据《月生产计划》以及原材料的实际库存量,确定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并提出采购申请;对于非通用物料,由于其因产品而异,一般不设库存,在销售部门确认订单及产品设计方案后,采购部门根据客户订单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

  (2)每种主要原材料有2-3名备选供应商,在下达采购订单时,采购部门会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优先选择评级较高、供货质量稳定的供应商,

  (4)采购的原材料到达后,检测工作员根据《来料检验控制程序》的要求检验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对来料检验不符合要求而确定要退货的物料,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联系退货及投诉事项;

  (5)采购部门会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能力对其进行评价和选择,以供应商的质量绩效和所供产品重要性决定其优先顺序,并根据《供应商评估程序》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评,如连续多次发生对同一供应商退货或投诉,采购部门会考虑将此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重新选择新的供应商。

  甲艾马达产品以外销为主,对大多数客户进行直接销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甲艾马达已经积累了一批优质客户,与微软、索尼、三星、LG等国际知名品牌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甲艾马达对微软、索尼等品牌客户的销售模式如下:

  (1)通过行业内客户介绍、展会、拜访等方式,销售部门与终端品牌客户进行初步洽谈及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制定产品方案并进行订单评审;

  (3)品牌客户一般与甲艾马达签订价格协议,而指定其OEM工厂下达具体的采购订单;

  (4)生产部门依据客户订单或产品式样书(production specification)上规定的测试条件、电气性能、机构性能等标准组织生产,并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生产后交货给品牌客户的OEM工厂进行组装;

  (6)甲艾马达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付款方式一般为月结30-60天,月末进行对账,客户完成货款支付。

  甲艾马达2012-2013年的产能利用率计算结果不饱和,是因为标的公司在忙季实行双班生产制度,而在春节后的淡季月份只开一班生产,若按一班制计算,产量将大幅超过产能。为体现标的公司最大生产能力,在计算理论产能时统一按照两班16小时计算工时,因此理论产能利用率会出现偏低的情况。

  甲艾马达目前生产的微型特种电机主要以金属刷微特电机为主,其他产品占比较小。2012-2013年标的公司的碳刷微特电机处于小批量出货状态,主要供应给西谷商事等海外客户,2014年起销量将逐步上升。2013年,标的公司的无刷电机已完成试产,有望于2014年开始放量。甲艾马达分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甲艾马达的微特电机产品以出口为主,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80%以上,海外终端客户包括微软、索尼、LG、三星等国际知名企业。标的公司分地区收入情况如下:

  2013年度产品销售均价较2012年上涨,主要是因为考虑到生产成本的上升,甲艾马达提高了产品的销售价格。

  甲艾马达的主要客户正崴精密、爱铭、Flextrionics、ALPS等公司为微软、索尼、三星、LG等品牌的OEM工厂。

  BEST MOTOR (HK) CO.,LTD(倍思得马达(香港)有限公司)为甲艾马达控股股东钱大明、徐蓉夫妇控制的公司,徐蓉现时持有其100%的股权。倍思得为钱大明出资于2009年10月5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证书编号1378878,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0号新港中心第二座503单元,法定股本为10,000元港币,每股面值1元港币,已发行股份10,000股。2013年,钱大明将其持有的倍思得马达(香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全部转让予徐蓉。倍思得主要代理甲艾马达的出口业务,代理的客户有LG、三星、唯进光等。由于倍思得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方便甲艾马达与境内、外客户的结付汇,因此甲艾马达向倍思得的销售均以平价进行,倍思得未截留甲艾马达的利润。

  正崴精密为台湾上市企业,主要为微软相关产品做代工,同时代工小部分索尼产品。甲艾马达对正崴精密销售的终端客户为微软公司,生产产品主要是微软电子游戏机Xbox 360、Xbox ONE系列的操作手柄马达。

  甲艾马达与微软公司、正崴精密的合作模式为:微软公司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认证,在产品设计、质量、性能、工艺流程及售后等方面通过审核后成为微软公司的备案供应商。甲艾马达直接与微软公司签订价格协议,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微软公司指定其代工厂正崴精密向甲艾马达下达采购订单。甲艾马达完成产品生产后直接交付给正崴精密进行下一步组装,货款由正崴精密向甲艾马达支付。

  由于游戏机产品与一般消费类电子产品不同,其更新换代速度较慢。一般情况下,一款电子游戏机在市场上的生存期可达5年以上,因此在未来的3-5年内,甲艾马达与微软公司会保持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2012年,甲艾马达对正崴精密的销售额为3,938.29万元,占其销售总额的18.71%;2013年,对正崴精密的销售额上升至15,339.85万元,占其销售总额比例大幅提升至50.77%。

  由于正崴精密代工微软公司的仿真动感游戏机Xbox系列产品包括Xbox 360及Xbox ONE,其市场销售火爆,出货量逐年增加,因此微软产品对上游零部件的需求也较快增长。甲艾马达在2013年以前主要为微软Xbox 360产品提供游戏手柄马达,由于其优质的产品质量获得微软公司的认可,微软公司新产品游戏机问世后,甲艾马达成为其新产品Xbox ONE游戏操作手柄电机的唯一供应商。微软仿真动感游戏机Xbox ONE在2013年11月问世后,各方均有较好的市场预期,自2013年下半年度开始微软公司委托正崴精密对甲艾马达的订单量迅速增加,使得2013年甲艾马达对正崴精密的销售额大幅增加。

  甲艾马达产品的终端应用之一是微软公司的电子游戏机Xbox 360以及新产品Xbox ONE,市场销售火爆。Xbox 360是世界最大的电脑软件公司微软所开发的第二代家用视频游戏主机,该款主机已于2005年11月22日开始在北美地区发售,其后扩展至欧洲及日本地区,而香港及台湾也已于2006年3月16日起正式售卖。根据调研公司EEDAR、美国券商Wedbush的资料显示,自2011年以来,微软公司的游戏机Xbox 360长期占据着该行业同类产品销量第一的地位。2012年该款游戏机出货量达1300万台,2013年Xbox 360出货量为980万台。

  2013年度,根据微软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微软的“娱乐和设备部门(Entertainment and Devices Division)”总收入102.13亿美元,其中Xbox 360产品营业收入71亿美元。Xbox 360游戏机凭借其优质的硬件、丰富的游戏软件和独特的网络功能获得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其销量持续保持较高的水平。

  2013年11月,微软发布了最新款的Xbox系列游戏机Xbox ONE,该款新型游戏机已经在全球21个国家开始销售,并同时公告至少继续销售Xbox 360机型一年的时间。截至2013年末,微软Xbox ONE仅一个月的销售量已超300万台,与前款Xbox系列产品相似,该款新型游戏机的市场需求依旧强劲。

  根据研究机构DFC Intelligence对Xbox ONE游戏机进行的预测,该款游戏机的销量将突破1亿台,而且核心游戏也将获得较快的成长。DFC同时提升了2014年游戏市场的收益预测,2014年游戏市值将从2013年的680亿美元提升至2014年的770亿美元。DFC预计到2018年游戏行业的价值将会成长到960亿美元。游戏市场的蓬勃发展将会推动电子游戏机产品的销售,进而为甲艾马达的销售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甲艾马达近两年原材料采购价格总体较为稳定,2013年钢带的采购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上涨,还在于2013年为微软、索尼等品牌客户提供的微特电机产品质量要求比普通电机高,要求使用更好材质的钢材料,因此钢带的采购价格较上年上升。2013年换向器和压敏单价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主要是供应商价格竞争较为激烈,压低了销售单价所致。

  由上表可知,2012-2013年甲艾马达的成本构成较为稳定,还在于近两年标的公司的产品结构较为稳定,碳刷电机、无刷电机等新产品处于小批量生产或试产阶段,产品仍以金属刷电机为主。

  甲艾马达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用微特电机作为汽车配件通过了ISO/TS16949:2009质量体系认证。甲艾马达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和程序,并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所有的环节严格执行。

  甲艾马达制定了《管理控制程序》、《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来料检验控制程序》、《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纠正及预防的方法》、《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成品检验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评估程序》、《持续改进管理程序》等一系列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

  甲艾马达依照产品要一直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奠定基础。甲艾马达定期举行质量工作会议,将用户使用不良率、过程不良率、顾客满意度,及时交货率等指标作为产品质量控制目标,并将指标逐层分解到各个部门,在所有的环节上对产品质量进行把控。

  甲艾马达制定了严格的客户投诉处理程序,建立了监控满意度系统,总经理全面负责客户投诉的处理,通过完善产品的售后服务,收集、分析和利用客户对生产、交付、服务及其它所有活动满意或不满意的信息,用以测量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

  甲艾马达已通过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甲艾马达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近两年未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4]第030011号),本次评估以2013 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甲艾马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做评估,结合甲艾马达的资产、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甲艾马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47,516.81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甲艾马达总资产账面价值20,493.58万元,评价估计价格26,224.29元,增值5,730.71万元,增值率27.96%;总负债账面价值9,756.20万元,评价估计价格9,756.20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10,737.38万元,评价估计价格16,468.09万元,增值5,730.71万元,增值率53.37%。